• 

    中文-->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13 13:00:00    点击率:2981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挂网药品价格管理水平,,促进挂网药品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消除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等价格风险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我省挂网药品价格专项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在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挂网的所有药品。。。

        二、、、、调整时限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

        三、、、调整内容

        (一)阳光目录药品

        调整后按照最高限价挂网,,,医疗机构采购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采集我省挂网参考价(以下简称参考价)、、、最新实际采购价(2024年1月后,,,以下简称采购价)、、全国众数价(挂网超过3个省份,,,以下简称全国众数价),,,按就低原则予以调整,无此三类价格的需重新申报挂网价格。。

        1.有参考价、、、、有采购价、、有全国众数价的药品。。。采集参考价、、、采购价和全国众数价三者的低值作为挂网限价。。。

        2.有参考价、、无采购价、、、有全国众数价的药品。。。。采集参考价和全国众数价两者的低值作为挂网限价。。。。

        3.有参考价、、、、有采购价、、无全国众数价的药品。。。。采集参考价和采购价两者的低值作为挂网限价。。。

        4.有参考价、、无采购价、、无全国众数价的药品。。。采集参考价作为挂网限价。。。。

        5.无参考价、、、无采购价、、、有全国众数价的药品。。。采集全国众数价作为挂网限价。。。

        6、、、、无参考价、、、、有采购价、、、、有全国众数价的药品。。。。采集采购价全国众数价两者的低值作为挂网限价。。

        1-6类药品按照反向申报方式调整,,,企业认可调整结果的无需任何操作,,系统自动调整价格;不认可调整结果的须在系统提交暂停交易申请(未申请的视同认可)。。。药品暂停后1年内不接受恢复交易资格或新增挂网申请,,调整清单和拟调整价格见附件1。。

        7.无参考价、、无采购价、、、无全国众数价的药品或无参考价、、、、有采购价、、、、无全国众数价的药品。。。。相关企业需重新在系统“药品动态调整-阳光目录药品重新报价”模块申报价格,,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将暂停交易资格。。。其中,,,,报价不高于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已挂网最低价1.8倍且不高于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已挂网最高价,,,,也不高于我省实际采购价的,,保留交易资格,,,,否则暂停交易资格。。。独家挂网或其他无比价参考的药品提交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是否保留交易资格,,调整清单见附件2。。。。

        (二)我省挂网价格高于全国众数价药品

        1.我省挂网价格高于全国众数价的药品均需调整,,,调整清单和拟调整价格见附件3。。。。

        2.企业登录系统进入“药品动态调整—药品价格调整申报—价格治理专项降价”模块,,查看所需申报的药品信息和拟调整价格,,填报新的挂网价格。。

        3.如对拟调整价格有异议不能调整的,,,,在“药品价格调整申报—价格治理专项降价—申诉”模块,,,,填写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价格调整或申诉的,,,,将对相关药品暂停交易,,企业降价后可申请恢复交易。。。

        (三)红、、黄标管理药品

        1.我省挂网的集采药品高于同通用名药品中选价平均值1.8倍及以上的,,,按照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3月5日发布的《关于集采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结果的公示》相关规则和要求常态化调整。。。

        2.我省挂网的非集采药品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厂牌药品,,,对挂网价格高于75%分位数1.8倍以上的药品进行红、、、、黄标管理,,高于1.8倍但不高于3倍的,,,纳入黄标管理;高于3倍的,,,纳入红标管理,,,,调整清单见附件4。。。

        3.纳入红、、、、黄标管理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正常采购,,采购时系统弹窗提示“平台还挂网其他同品种低价药品”。。

        4.注射剂单支价格不超过2元的药品暂不处置。。。。

        5.我省接受企业常态化降价,,,,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将取消红、、、、黄标管理。。。。

        (四)特殊情况处置

        1.阳光目录拟调整药品和红、、、黄标管理药品如有特殊情况(如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实际、、、2年以上未发生实际采购等),,,,系统内无法提交申诉质疑的,,,,企业可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于调整截止之日前发送至gansushuju@163.com。。

        2.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创新目录药品、、质量评估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价格管理。。。。

        3.企业提出申诉质疑的,,,视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应积极响应,,,,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本次专项调整工作,,对未按要求响应造成企业损失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同时,,,,调整期间按照现行价格做好医疗机构采购响应,,,及时足量做好药品配送。。。

        (二)请各相关企业积极开展挂网价格自查自改,,主动参与异常价格调整工作。。。。重点纠正挂网药品不同包装规格不符合差比价规则、、、仿制药高于参比制剂价格、、、挂网价格明显高于零售药店价格等问题,,,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及时自主降价。。

        (三)我省将在落实专项调整的基础上,,,,对挂网药品价格定期进行梳理排查、、、、规范调整和排除风险,,,,对异常价格药品和企业,,,动态实行采购风险标识、、、、信息披露、、、、约谈、、、、暂停挂网、、取消挂网资格及实施信用评价等措施,,,及时纠正异常价格。。。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0931-2909261、、、2909268、、、2909192

        省医疗保障局政策咨询:0931-8127135

    附件: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3月12日              

    TOP
    站点地图